買了防癌險的民眾,不幸罹患惡性腫瘤,但保險公司說,因為腫瘤小於2公分、不理賠。最後結果逆轉,保險公司得賠88萬。 投入的唱著老爸的招牌歌曲,他是藝人余天的二女兒余苑綺,不久前驚傳罹患直腸癌,昂貴的醫療費長期倒臥病榻,生活大受影響,但你可知道,就算您保了終身防癌險,也不一定能獲得理賠。前年有位王小姐,健檢後突然發現自己罹患了直腸惡性腫瘤,手術後想和保險公司,申請終身防癌險的理賠金,沒想到保險公司,竟然以醫學報告研究表示,大腸類癌腫瘤「通常」大於2cm,或者侵犯到下面的肌肉層,才算是惡性直腸類癌為理由,拒絕理賠。看看王小姐的原本應該請領的理賠,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72萬,住院醫療3萬,其他像是手術醫療術後療養等林林總總,一共超過88萬台幣,讓王小姐氣的一狀告上法院。 士林地方法院最後判決,王小姐的直腸惡性腫瘤,既不能控制生長,又被醫生診斷為惡性,因此勝訴。不過看看保險公司網頁,賠償辦法一條條看似寫得清楚,卻隱藏不少文字陷阱,儘管保險公司表示,是先前判斷依據不一同導致,會尊重主治醫生跟法官的專業,但生病還要上法院,恐怕不是那麼好受。

